技术推广服务;软件开发;销售日用品、文化用品、体育用品、服装鞋帽、针纺织品、工艺品、珠宝首饰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、家用电器、汽车(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)、机械设备、五金交电、通讯设备、医疗器械I类、新鲜水果、蔬菜、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